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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权行使的职权,履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梧州监狱、西江监狱的法律监督职责,主要职责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履行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负责其他应当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派驻机构有3个,派驻广西梧州监狱检察室,广西西江监狱检察室,广西贵港监狱检察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总收入758.58 万元,总支出758.58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 %,总支出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收入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758.58万元,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758.58万元,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1类,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类科目支出427.2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6.33%,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13.01%;支出增加原因:增加了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及编外长聘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137.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8.15%,同比增加2.49万元,增长1.84%;支出增加原因:新增教育培训费项目。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21.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81%,同比减少66.77万元,下降75.81%;支出减少原因:2023年有听证室建设项目,2024年无该项目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2.8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38%,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5.56%;支出增加原因:在编人员增加,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增加。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5.6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74%,同比增加5.65万元;支出增加原因:新增退休人员3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科目支出49.8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57%,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97%;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类支出科目支出24.9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28%,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1.95%;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类19.6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59%,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1.98%;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37.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92%,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1.97%;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支出13.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76%,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5.20%;支出增加原因:在编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两房”建设类科目支出1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同比增加18.74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增加了“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35.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0.57%,同比增加13.29万元,增长2.55%。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450.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22%,同比增加14.21万元,增长3.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5.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31%,同比增加14.53万元,增长3.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1%,同比减少0.31万元,下降1.95%;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8%,同比减少0.92万元,下降1.08%。

支出减少原因:按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项目支出预算2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9.43%,同比减少5.82万元,下降2.54%。

支出减少原因:减少了听证室建设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758.58 万元,总支出758.58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收入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758.58万元,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经费经费增加,新增“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行政运行(检察)类科目支出427.2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6.33%,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13.01%;支出增加原因:增加了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及编外长聘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137.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8.15%,同比增加2.49万元,增长1.84%;支出增加原因:新增教育培训费项目。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21.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81%,同比减少66.77万元,下降75.81%;支出减少原因:2023年有听证室建设项目,2024年无该项目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2.8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38%,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5.56%;支出增加原因:在编人员增加,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增加。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5.6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74%,同比增加5.65万元;支出增加原因:新增退休人员3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科目支出49.8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57%,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97%;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类支出科目支出24.9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28%,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1.95%;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类19.6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59%,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1.98%;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37.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92%,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1.97%;支出减少原因:在编人员减少3人。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支出13.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76%,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5.20%;支出增加原因:在编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两房”建设类科目支出1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同比增加18.74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增加了“两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2%;公用经费8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78%。

(一)人员经费支出450.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28.9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94.15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72.66万元

奖金支出69.5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1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9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9.6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2.4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62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37.36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退休费5.4万元

医疗费补助0.9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7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84.4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11.46万元;

印刷费支出1.53万元;

手续费支出0.05万元;

水费支出0.70万元;

电费支出7.50万元;

邮电费支出4.14万元;

差旅费支出5.00万元;

维修(护)费支出1.00万元;

会议费支出3.00万元;

培训费支出0.8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

委托业务费支出1.00万元;

工会经费支出6.23万元;

福利费支出1.5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2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5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6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1.01万元,下降7.73%。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1.25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0.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10.82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7.3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10.82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7.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8%,比上年减少0.92万元,下降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3.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33.84万元。具体如下:印刷服务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加油服务4.8万元,车辆保险服务0.51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5.5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费2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底,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18.1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和构筑物99.24万元,设备339.61万元,家具用具79.32万元,车辆(3辆)39.82万元,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2个,具体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办公楼租赁费,预算资金108.78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办公办案正常运转,确保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设1条数量指标:租用年限3年;设1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99%;设1条时效指标:经费支出时间按季度支付,年内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年租金总成本≤108.78万元;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持续影响程度,影响明显;设1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5%。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费,预算资金21.5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使办公办案得到正常保障,确保办公办案环境安全整洁,设1条数量指标:物业服务面积≥2890平方米;设1条质量指标:楼房管理完好率≥90%;设1条时效指标:物业服务完成及时性48小时内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年项目总成本≤23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对办公环境的改善或提升程度,明显改善;设1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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