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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获得自治区检察院检查组肯定
时间:2018-10-16  作者:  新闻来源:露塘地区检察院  【字号: | |
  

    1015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卢建林副主任及宋刚组长和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联合检查组到我院驻柳州监狱检察室检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贝小东、我院专职委员郑万达及驻柳州监狱检察室干警马勇勇、郭格理一起参加检查工作座谈会。

  

  我院郑万达专职委员首先向自治区院检查组介绍了我院驻柳州监狱检察室基本情况以及我院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情况,并由马勇勇副科长就驻柳州监狱检察室关于该项活动开展的详细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专题汇报。

  

  听取汇报后,卢建林副主任对我院在维护在押人员权益专项活动中的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对我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及时发现13名云南调犯因欠缺材料不能减刑,及时向柳州监狱发出检察建议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指出这对维护在押人员减刑、假释等合法权益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我院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希望我院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工作。

  

  

  最后,我院郑万达专职委员、马勇勇副科长提出将认真采纳检察组的意见,继续做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今后,我院会继续加强对监狱关于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在押人员改造质量,降低在押人员刑满释放后重新违法犯罪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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