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露塘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廖兰辉和检委会专职委员郑万达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出庭参加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对4名罪犯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图为庭审现场)
开庭前,廖兰辉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郑万达全面仔细审查了该4名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在法庭上依法讯问了4名罪犯,并对执行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以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合法有效。
(图为廖兰辉检察长进行质证)
(图为廖兰辉检察长发表出庭意见)
减刑、假释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现了我国刑罚执行中人道主义精神,是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如果在罪犯减刑、假释过程中有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发生,必然影响监管场所的稳定,影响到国家刑罚执行的权威。因此。廖兰辉检察长在工作中一直强调,驻监检察干警要会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要重视对罪犯减刑、假释工作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意识,不断推动减刑、假释工作的科学发展。